重庆生小孩要办准生证吗
重庆已取消“准生证”这一说法,凡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凡在子女出生前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进行生育登记,登记方须提供真实信息进行系统比对,同时发放《生育服务证》。
办理指南如下:
一、生育服务证
夫妻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为离婚再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如为丧偶再婚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
办理时间:即办即取
二、再生育服务证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四)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五)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
办理时间:十个工作日(需要公示及县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