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业人员人才落户条件及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31 00:25:52未知

海口创业人员人才落户条件及材料

  海口创业创新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

  户口在省外,在我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本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可办理落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市政府的确认意见书(在我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本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3、可以选择在以下地址落户并提交相关材料:

  (1)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2)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赁证或居住证;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务关系证明文件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办证中心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4、配偶随迁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居民户口簿》;未成年(或成年在校)子女、父母随迁的,提交子女、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本文标签: 户口簿  集体户  配偶  居民  亲属关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