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惠保”约定的病症如下:
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符合住院和门特、门诊大病治疗以及住院期间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1.8万元-2万元的部分,不区分既往症,赔付10%;
2万元以上的部分,非既往症赔付90%,既往症赔付60%。此外,产品升级涵盖个人自费费用,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住院和门特、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非既往症赔付50%,既往症赔付30%。
门诊大病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