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21 16:38:02未知

合肥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材料

  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公证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或声明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设立文件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或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夫妻、婚姻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未再婚)证明或判决书、调解书等。

  2)委托书或声明书文本。

  3)涉及财产的:财产有法定产权凭证的,应提供产权证书;其他财产应提供能确认财产所有人的证明材料。

  4)公证员告知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或其他  证明材料  财产  声明书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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