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外地武汉人,可正常补办生育保险
Q:在武汉工作,过年回老家,因为疫情没法回武汉,在过年期间在老家生了娃,请问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S: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有关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到女职工的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申请生育保险就医,经审核通过后可到外地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生育医疗费用在规定金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规定金额的,按规定金额支付。因疫情原因,参保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到本人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