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建立个人账户。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最新政策
2023年2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普通门诊费用符合条件的也能报销了!
享受对象: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单位职工参保人员和灵活就医人员) 均可享受。
此外,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增加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原则上不再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不计个人账户。对于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可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参照单位退休人员个账比例的80%计入,明确为66元/月。今后如国家、省级标准调整,武汉市将同步调整。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龄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男性应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应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以全省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6%,自行缴纳职工医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步缴纳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由本人自行缴纳。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