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参保人员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在非定点医院(包括异地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申请医保报销。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将急救治疗经过写成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主要是能说明病情严重程度的检查)、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服务窗口申报。市医保中心在受理参保人员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填写《武汉市社会保障医疗费用申报表》,携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到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将报销款划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借记卡Ⅰ类账户)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和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