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天津交社保时中间断缴过能买房吗?
答:不能,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需要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才能获得购房资格。
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一方可以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且满足购房条件的,是否可以夫妻另一方名义购房?
答:可以的。
居民购买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代理机构、中介机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情况申报表》。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集体户口居民购买住房的,需同时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还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