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安置(常驻外地、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普通病、慢性病门诊报销医疗费
1、申报材料:
①本人所选定点门诊的票据及费用明细;
②门诊病历复印件;
③单位填写的《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
2、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异地安置、常驻外地、异地长期居住、转诊转院人员)未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报销
1、申报材料:
①住院票据和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原件;
②加盖医院病历复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暂时);
③未完成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
④单位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
2、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符合政策规定卡异常(卡结账期间、转卡期间等)现金结算住院费的审核报销
1、申报材料:
①住院票据原件及明细;
②住院病历复印件;
③未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
④单位填写《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
2、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