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车主通行高速公路后如何获取通行费票据?怎么查询通行费账单和通行费明细?
目前,ETC收费发票是由部平台统一开具,具体涉及主体(部中心、省中心、合作银行)和环节较多,一是车辆通行后形成数据上传省中心;二是省中心将数据发各家合作银行进行扣费;三是合作银行扣费完成后反馈信息给省中心;四是省中心将通行数据进行发票数据拆分后再上传部发票平台。然后,车主才能登录发票平台提交开具发票申请,部发票平台根据申请生成发票并推送至车主邮箱。因此,由于机制和流程的原因,车主需在ETC车辆通行交易实际发生后第7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才能根据通行记录开具消费发票。但是,由于省内高速网车流量占全省省内及跨省流量达90%,我们正在积极协调省税务部门争取建立省内通行车辆通行费发票开具平台,将进一步优化传输流程,尽量缩短发票开具时间。
大家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网址:“通行费发票首字母”,www.txffp.com)或“票根APP”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同时,查询通行账单和通行明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登录“票根APP”服务平台或关注“四川高速公路ETC”微信公众号,绑定ETC卡后进入账单查询界面即可自助查询;二是前往银行网点查询账单和通行费明细;三是致电ETC客服热线电话(028)12122转3,以及400-966-0700查询您的通行费明细。但是,如果需要查询半年以前的通行记录,只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