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公租房里的水、电、气、热等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规﹝2020﹞5号)第三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家庭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其他费用规定:
1.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担负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差额,由住房保障资金支付,拨付给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
2.非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日常管理、设备更新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