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具有长沙市户籍人员,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对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医疗救助,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救助范围
1、医疗救助的支付范围
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国家规定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罕见病医疗费用负担(包括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维持诊疗必需的医疗费用、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
2、不纳入救助范围
(1)到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费用或无正当理由未经转诊程序到市域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2)保健、整形美容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交通、医疗事故等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支付责任的医疗费用。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救助标准
四、申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