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基数调整时间是每年的1月和7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一年一核定、两调整:
1.单位应于每年发放1月份工资前完成本单位缴存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进行核定,并在上一年度公布的缴存基数限额范围内进行第一次调整。
2.单位每年发放7月份工资前,对核定后上一年度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超出上一年度缴存基数限额上限的职工,应在我局本年度公布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范围内进行第二次调整;相应的若低于新下限也应调高至下限。
3.住房公积金当年度缴存基数限额范围的适用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海口市缴存基数上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1670
缴存基数上限: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