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清单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2份或原、复印件各1份(自打印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4.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原件2份
5.增值税发票复印件2份(核对原件、可在审批后提供)
6.家庭收入情况,根据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缴存基数与实际收入差距较大的,需提供银行打印的至少近六个月工资卡流水原件2份或原、复印件各1份
7.婚姻状态,由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无法查证的,通知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家庭房产套数,由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无法查证的,通知借款人提供相关证明
9.异地贷款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使用证明》原、复印件各1份
注意事项
1.二手房贷款可在房产证过户前申请,也可过户后申请,应在过户后出证之日起60日内办理。
2.二手房房产价格认定,依据合同(协议)载明的购房价款、税务部门出具增值税发票载明的价税价格,两者中的低值予以确认。
3.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不动产权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办事大厅:职工可自行决定贷款银行及贷款局,但应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