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

地方特产2022-03-31 00:37:03佚名

福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

  办理条件:

  由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一人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办理手续:受理 - 审查 - 核准 - 发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企业可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网络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并在预约的时间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温馨提示:期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特殊环节所需要的时间。

本文标签: 股东  复印件  公司  文件  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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