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的是金华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后户籍转回原籍的,或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且本人(或)配偶在居住地有房产的。
办理后在安置地就医,医保报销享受哪些待遇?
办理后马上享受与在金华市内就医同等门诊报销待遇,住院报销比例和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
那么怎么办理呢?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进入后可为本人或为他人办理。(“浙里办”app下载入口:请点击此处扫描二维码下载)
备注:还有不明白的,请拨打电话咨询:400 0579 222
拓展阅读:金华市异地就医备案分有哪几种?
金华市参保人员都可办理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分为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外派、转外就医4种类型。
①异地安置:户籍转回原籍、在异地长期居住且本人(或)配偶在居住地有房产的一档医保退休人员,办理后马上享受待遇。
②异地居住:参保人在异地领取居住证并长期居住的,办理之日起2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最短登记起始时限为6个月。
③异地外派:参保在职职工因单位外派到异地分支机构(办事处)工作的,自单位办理之日起1个月后享受开始享受待遇,最短登记起始时限为6个月。
④转外就医:由市内有转院资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批准转院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经医院医保办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