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与金额:
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1、缴费基数上限16407元、下限为32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6.41元,个人16.41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82.035元 ,个人82.035元;
4、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0.5%。
二、2019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1、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2、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90%。深度贫困县指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