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博士人才补贴安家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博士研究生来岳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 | ||||||
用人单位 | 单位性质 | |||||
博士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博士) | (博士) | (博士) | ||||
入职时间 | 现任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已在岳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月份 | |||||
个人手机号码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姓 名 | ||||||
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 | 是 □ 否 □ | |||||
属于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博士研究生 | 是 □ 否 □ | |||||
个人社保账户 | ||||||
开户行 | ||||||
在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及主要业绩、科研成果: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
市委人才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
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市辖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一年以上的;或上述企事业单位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毕业后与现单位续签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位博士研究生安家补贴10万元(分三年发放,第1年底发放4万元,第2年底发放3万元,第3年底发放3万元),且三年内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
湖南理工学院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
凡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应属于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博士研究生。
博士安家补贴及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