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办事项
1.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
2.新生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
联办条件
1.在广州市助产机构(含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由助产机构处理的新生儿)出生;
2.婴儿父母双方均具有国内户籍、双方民族成份相同,且婴儿随广州市户籍的父(或母)家庭户在广州市落户;
3.符合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且在广州市参保;
4.出生次日起90天内提出联办申请。
联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含正页、副页);
2.居民身份证(婴儿父母双方正、反面);
3.结婚证(婴儿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及登记机关盖章页和持证人及双方身份信息页);
4.居民户口簿(婴儿父母双方);
5.申办报告;
6.婴儿相片(需用姓名命名,格式为JPG格式)。
操作指引
1.打开“穗好办”APP“办事”页面进入“更多服务”专题,点击“医疗服务”。
2.在“办事服务”栏选择“婴儿出生一件事”,点击“申办”。
3.按指引进行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