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审核通过的,直接将失业补助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的金融账户或银行卡;对审核不通过的,当面或通过网站平台反馈的方式告知本人。
申请审批结果查询: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入口办理,审核结果可通过“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模块查询。
发放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注意:
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