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参保分为职工参保及城乡居民参保,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即可参保南京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办理。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2020年度南京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调整时间:2020年1月1日起
一、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的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置为1320元、1560元、2040元和2520元四个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
变化部分:最低标准1320元比19年的1200元提高了120元。
二、政府补贴标准:
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的政府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标准的10%确定。
三、丧葬补助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2750元。
变化部分:比2019年的2000元增加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