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参保分为职工参保及城乡居民参保,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即可参保南京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办理。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每月10日。
南京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参保人员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申请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