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条件:
1、年龄满80周岁的老年人。
2、具有城阳区户籍。
3、从年龄达到80、90、10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本年龄段高龄补贴。
二、补贴标准:
1、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老年节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
2、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300元。
3、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4、河套、红岛街道继续按原标准为75-79周岁老年人发放补贴。
三、个人申办地址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发放程序
1、申请。高龄补贴原则上依申请发放,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审批表。高龄补贴的集中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10日。
2、审查。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5天。社区每月15日前,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街道办事处。
3、审核。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录入“青岛市智慧养老平台”并提交。
4、审批。区民政局对街道提交的数据通过平台进行复核,比对殡葬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平台予以驳回。
5、发放。各街道办事处每月20日前,通过平台提报高龄补贴发放拨付单,区民政局每月25日前,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高龄补贴发放拨付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按月发放到老年人个人账户。
五、个人申请材料
1、城阳区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常住人口登记卡)。
4、代发银行个人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六、高龄补贴的停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老年人,从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补贴:
1、死亡的。
2、户口迁出本区范围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