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不同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照我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