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跨省住院异地就医结算办理指南
(一)如何就医
已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出院结算前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可办理异地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就医地开通跨省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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