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
申请条件准予批准的条件: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或监护人结婚证)、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双方需同时到场)。
3、提交申请人6个月内直边免冠正面白底2寸彩色照片及《照片认证回执》。
4、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及金融、保险等行业等登记备案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其余登记备案人员根据规定出具报备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出具意见。
5、户籍不在西宁市但在西宁市长期居住生活的公民,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西宁市居住证。
6、提交与申请证件种类、事由相应的材料。
7、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不准予批准的条件:
相关单位、部门报备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以及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不予批准。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制作、签发。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制作、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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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港澳通行证异地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