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要求汇总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和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面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可通过现场面谈或线上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说课):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能进入签约环节。
(三)面谈、资格复审、面试(说课)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先后(说课成绩相同,面谈成绩高者入围),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资格者,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人选名单在株洲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与招聘学校签约就业协议书(请考生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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