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须知
一、营业时间:工作日夜间停车时间为18:00至次日7:3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水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无特殊情况禁止出入
二、车主需在车辆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如有突发情况方便通知;
三、对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联网黑名单;
四、请锁好车辆门窗及后备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免丢失;
五、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不承担保管义务和保险责任;
六、本停车场只对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开放;
七、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八、车辆停放后,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停车场为收费错时共享,仅在收费政策出台前免费开放;
十、车主需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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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电话: 0532 87282977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共享按照“先开放共享,同步智能化改造,后运营收费”的方式进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