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南京无房或者有一套住房(无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购房地必须是本人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或是工作缴纳社保当地,购房时间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购买异地商品房(期房)提取携带以下材料。
一、购买异地住房
办理材料: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2、首付款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4、身份证
5、公积金汇缴银行储蓄卡
办理流程:
在户籍地购房需带户口本,工作地购房要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购房地的户口本和社保缴纳证明必须能提供一项,才能提取)
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一年内携带以上材料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
二、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证》
2、购房增值税发票
3、身份证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5、公积金汇缴银行储蓄卡
办理流程:
在户籍地购房需带户口本,工作地购房要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购房地的户口本和社保缴纳证明必须能提供一项,才能提取)
以不动产权制发证时间为准一年内携带以上材料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