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要求
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正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院内驾驶人培训中心
地址:正定县曙光路2号(正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院内驾驶人培训中心)
办理费用:免费
车辆办理条件如下:
1、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四(含)以上标准.
2、车辆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无违法未处理行为。
哪些车辆需要办理通行证?
(一)用于民生保障、重点工程、城市建设及急救、抢险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包括专项作业车),需要在限行、禁行路段通行的,实行通行证管理。
(二)车辆注册地在限行、禁行路段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包括专项作业车),通行限行、禁行路段道路,实行通行证管理。
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禁止通行107国道(不含)以东道路、河北大道107国道至太平庄路口段(含)以北道路、城东街太平庄路口至华安路段(含)以西道路、城东街华安路至树林北路段(不含)以西道路、树林北路(不含)以南道路;河北大道西延107国道至羊曲线段道路;子龙大桥南口正定县界至河北大道段道路。
2、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禁止进入107国道(不含)以东道路、河北大道107国道至太平庄路口段(含)以北道路、城东街太平庄路口至华安路段(含)以西道路、城东街华安路至树林北路段(不含)以西道路、树林北路(不含)以南道路;河北大道西延107国道至羊曲线段道路;子龙大桥南口正定县界至河北大道段道路行驶;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必须到目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证》,并严格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