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存档入户”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联系函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应届大专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