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缴费对象
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为上年度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8200元。
参保居民可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
2021年5月10日18时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已选定的缴费档次,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后,将视同缴费人委托税务部门银行预存代扣的金额。
若缴费人需要变更银行预存代扣的金额或终止银行预存代扣方式,可自行前往当地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业务的便民服务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税务部门成功为参保人扣缴后,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实际进行多次自主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
缴费渠道
(1)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保卡账户中等待划扣。
(2)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微信渠道:城市服务-定位城市,进入“热门服务-社保-海南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付宝渠道: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养老缴费。)
(3)商业银行线上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具体包括: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及光大银行云缴费APP。
(4)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可选择邮储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
(5)到各社区和村(居)委会安装的专用POS机上刷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