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提取省直公积金
【办理条件】
1、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范围;
2、办理相关材料齐全。
【办理地点】
1、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秦淮区中山南路246号;
2、建设银行北京西路支行:鼓楼区北京西路43-6号;
3、建设银行湖北路支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4、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5、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6、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汉府支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7、江苏省省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二楼G区省直公积金柜台。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一类卡)原件。
(5)在异地购买二手房的,应要求职工提供购房发票,并通过购房所在地税务网站核实其购房发票信息;若无法核实的,不予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