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最新发布:调整通知
根据《潍坊市赋予部分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对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对象
中型厢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
调整内容
1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车辆所有人无需申报确认,直接享受“免申即享”便利政策,与轻型货车享同等通行权(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不需申报确认办理通行证件。
2调整区域
市区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以南等城市道路区域不再限行。
红色线条范围以内
3禁行规定
根据我市实际交通流量情况,07:30—08:30、11:30—13:30、16:30—19:30为市区禁行时间,此三个时间段一律不准进入限行区域。
特此通知。
安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