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普通护照换发怎么办理?
申请条件
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现役军人需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七)仍在有效期的护照。
办理流程
本人填写申请表—人工窗口受理—缴费—领证。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换发120元/本。
办理地点:株洲各区县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电话+地址+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