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社保审核指南
申请条件: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厦门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申请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纸质材料
申请流程:
1、进入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未注册的先完成注册;
2、进入个人网厅,点击落户申请--外来人员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如未绑定社保卡请先绑定社保卡;
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确认审核;
4、信息提交成功后,市人社局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情况,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收到短信提醒后,可进入个人网厅,查看审核结果。
5、网上通过市人社局审核后,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咨询办理,落户有效期一年。
(市人社局业务办理全程无纸质材料,会通过后台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电话(注意:现场仅提供咨询)
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8号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