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3)其他人员。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3)其他人员。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