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政策。
二、截至日期
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三、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对失业原因有异议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②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文末附件可下载)
③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人员对失业原因无异议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②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文末附件可下载)
三、申请流程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四、申领方式
1、网站申领: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2、APP申领:浙里办APP
3、窗口申领:可向杭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五、附件
《失业补助金申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