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在省内非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安置人员
《FZYB40005-1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安置登记备案表》、本人身份证。
2、因户籍迁移申请省外异地安置人员
《FZYB40005-2福州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本人身份证及任一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本人外地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暂住证、劳动合同、租赁合同。
3、因投靠亲属申请省外异地安置人员
《FZYB40005-2福州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本人身份证及任一亲属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亲属外地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暂住证、劳动合同、租赁合同。
4、因派驻外地工作申请省外异地安置人员
可由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备案登记,或提供《FZYB40005-2福州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本人身份证及单位派驻外地工作说明(单位盖章)办理登记。
5、异地转院就医人员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FZYB40004-1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登记备案表》(若转入医院为非全国联网的三级甲等医院的,需经本统筹区内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业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认定、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医疗定点机构医保办(医务科)盖章)。
★重要提示
为确保拟赴就医地工作的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离开参保地前能及时备案,两类人员在参保地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若备案材料不全,可实行承诺补充制,即允许两类人员签订承诺书后,先在参保地备案,承诺在30日内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仅限窗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