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标准
特殊困难老年人(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空巢和失能老人)每年补助30元,其他老年人每年补助10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份30元,每人限购4份。
为全面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加快建成政府补贴、保障齐全、保费低廉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省于2015年率先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城乡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保障范围为因意外产生的医疗、照护、救护车急救、辅助器材配备以及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骨折、烧伤等费用,由承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最高理赔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