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经参保职工本人授权后从个人账户划出;
2、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资金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
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举个例子
一对夫妻小王和小林。他们建立了家庭共济账户。如果小林的个人医保账户有余额,则要优先使用自己医保卡里的钱。
如果小林的医保卡没钱了,那么她就可以使用小王医保卡里超过2000元的部分。
如:小王医保卡里有3000元(3000-2000=1000),小林可以用这余下的1000元来买药、体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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