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分流转诊的参保患者就诊流程:
1、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低自付”“双通道药品”参保患者的接诊医院负责联络医保经办部门,将参保人信息更换到该医院,患者直接前往指定的分流医院进行诊治即可,无需患者本人进行有关备案变更。
2、“双通道药品”参保患者可就近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治疗用药,正常待遇不受影响。
3、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需要,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性病处方用量限制已放宽至12周。
4、从定点救治医院转诊的住院患者,免收二次住院起付线费用。仍存在重复收取起付线费用的,由接诊医院负责联络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处理,多收取费用在复工复产后给予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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