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转入南京条件:
职工在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可向中心申请将在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本中心(省直中心与南京中心是同城,不受6个月限制)。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方式有两种:
①通过人脸识别登录:
点击“人脸识别用户”,录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立即登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
②通过个人密码登录:
点击“个人密码用户”,录入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登录后,点击“异地转入申请”菜单,选择转出中心机构所在省(市)、转出中心机构名称,录入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原工作单位名称和职工手机号码后提交,系统提示流转结束即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