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e保四大保障
拓展阅读>>>
一、参保对象:
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保青岛市“琴岛e保”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以下简称“琴岛e保”)。参保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
二、年度保费:
139元/人(人民币壹佰叁拾玖元整)。
三、缴费期间:
2021年5月9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
四、保险期间:
1年,自2021年7月1日0时起至2022年6月30日24时止。本保险不保证续保、不自动续保。
五、等待期:
2021年首年参保的,首年及续保均不设待遇等待期;以后各年新增参保者,自合同生效日起60日(含第60日)为等待期(新生儿无等待期)。(注: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