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套数规定:
目前重庆市可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支持用于购买第二套套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60%。
二、其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 “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住房套数认定实行“认房认贷”的标准。住房信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住房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