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
凡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就业人才,符合直管区产业发展需要的团队和项目,为直管区作出实际贡献,且未享受过成都市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中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的,不受国籍限制均可按程序申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天成管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人才、团队(项目)及奖项类型。
直管区范围内的人才、团队和项目,是指在直管区注册且在直管区纳税的企业引进培育的人才、团队和项目,落地直管区的校院地协同创新平台引进培育的人才、团队和项目,社区治理和社事局下属及其管理指导的学校、医院引进培育的人才。
申报类型
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如下类型:
①用人单位引进培育的人才可对应标准申报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特优人才以及优秀人才;
②用人单位引进培育的团队可对应标准申报顶尖团队项目、高级团队项目;
③人才在直管区创办的企业可对应标准申报创业项目、军民融合专项、金融财税专项、人文社科专项;
④为直管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建设天府新区杰出贡献奖,为直管区人才引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伯乐奖,为直管区人才服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可申报优秀服务机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