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住证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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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或就学证明
(1)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半年证明材料:居住地派出所查询;
(2)实际居住半年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工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单据(自己网上查询)、在校学生办理的学籍登记证明(学校)以及房屋租赁合同(与房主签订)、房产证等;
(3)在本市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材料证明:包括学校入学通知书(学校)、单位调动(单位)、批准文件(人事部门)、录聘用证书(单位)、劳动合同(与单位签订)、租房协议(与房主)、租赁房屋备案证明(房产局)、房产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