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疫情期间保通保畅工作措施通知
株交防疫〔2022〕8号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城区静默管理期间交通保通保畅工作,有效保障株洲企业和防疫工作人员必要的交通需求,特制定、优化如下几项保通保畅措施:
一、保工业企业物流畅通和正常生产的措施
(一)工业企业生产要重点落实人员防疫要求
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要经所在区(县)级政府或指挥部审查同意,做到人员不与厂区和公寓楼之外区域来往。通勤必须通过专用车辆统一接送上下班。专用车辆及司机要求与厂区员工共同食宿,统一闭环管理。
(二)工业企业货物收发要求
1.收货要求。凡工业企业外运来株或跨区转运的生产物资,可采取“封闭管理”或“接驳管理”两种方式进行。
“封闭管理”就是驾驶人员和车辆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从进入株洲(或驶离厂区)开始,采用“贴封条”等手段对车辆驾驶人员实行物理隔离,在闭环管理中完成货物配送,离开株洲(或回到厂区)时可仅对车辆进行消杀后直接驶离。
“接驳管理”就是在4个高速服务区(即京港澳高速建宁服务区、沪昆高速醴陵服务区、莲株高速瓷城北服务区、天易大道天易高科园)、普通国省干线跨市(县)交界点和城区跨区(县)交界点(芦淞区除外),设置对外运输专用接驳点,采取“换人,不换车”的方式,实现货物运输。接驳人员必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3天2检”才能开展接驳工作。车辆入株在完成装卸货任务后,要做好疫情防控和消杀工作才能返程。收货过程要做到快卸快走,及时归位接驳区。
2.发货要求。要按照《湖南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启动网上办理〈湖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申请办理《通行证》保障通行(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操作咨询联系人:赖红霖,18273247231)。
二、保商业企业物流畅通的措施
市外防疫物资、日用物资、食品的进出管理措施,参照工业企业货物收发要求进行。
三、关于市内防疫物资、日用物资、食品和原料运输的保畅措施
(一)市内运输上述物资必须采取专人、专车、固定线路,定点投放的措施。
(二)驾驶员凭“24小时核酸阴性,3天2检”和身份证通行。
(三)除生鲜物资外的运输车辆必须在所属区(县)级行政区域内运营。生鲜物资的运输车辆供应商在做到及时消杀,专人穿防护服驾驶的条件后,可凭证跨所在区(县)级行政区域运营,尽可能做到快卸快走,与封控区人员不当面接触。也可在城区的区(县)交界接驳点接驳转运。如企业有收发程序等其他要求,需用微信等非接触方式解决。
四、关于特种车辆的保通保畅措施
有明显标识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和疫情防控等特种车辆,须明确固定车辆驾驶人员,做到驾驶员和车辆一一对应,相关车辆和人员信息须提前通过微信群“特种车辆运输信息群”备案(加群联系人:赵柳,联系电话18707325763,微信同号)。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3天2检”和群内备案信息通行。
五、抗疫人员交通措施
服务于单个防控区域的抗疫工作人员,务必就近、就地(原则上活动区域不超过500米)安排食宿,坚决不能以回家住宿为由跨区域流动。
特此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