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小学按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按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
➤补助方式:补助费用不直接发放到个人,由接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按上述标准对随迁子女扣减学费,并于每学期初到区教育局进行学籍审核,凭学籍审核结果领取该学期的补助经费。
来穗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填报志愿后没有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还能继续参加积分制入学其余流程吗?
答:来穗人员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填报志愿后没有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均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随迁子女转学或入户广州后,还能保留积分制入学资格吗?
答:通过积分制入学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或户籍迁入广州,则不再保留海珠区积分制入学资格。户籍迁入广州的随迁子女,可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公办学校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