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青岛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青岛最新的学历落户政策如下:
①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②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③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④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政策新变化:
①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
②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③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都可在我市落户。